居民楼失火多因卧床吸烟、用火不慎、电气线路故障而起
着火殃及邻里 损失谁来赔?
家中失火大概是老百姓最不愿意发生的事,但是有些时候却是防不胜防。居民楼失火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失火后的赔偿会涉及哪些问题?当中应该注意些什么?朝阳法院法官助理毕晓宇应本报记者之邀,梳理了近两年北京法院审结的11起居民楼起火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并就此做出了相关分析和提示。
失火原因
卧床吸烟 用火不慎
电气线路故障较多
通过对这11起居民楼起火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进行梳理可以看出,失火原因主要分为人为因素和非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主要包括卧床吸烟、在家里使用明火、做饭时用火不当导致液化气泄漏等等。而非人为因素出现最多的就是电气线路故障导致的自燃,比如移动插座电源线短路、用电负荷大电线老化、家电线路故障等等。
因为火灾的发生,不仅造成失火房间内的人员或财产损失,经常还波及邻居家、楼道公共区域甚至屋外停放的车辆受损,从而引发赔偿纠纷。
失火赔偿 1
有租户的房屋发生火灾责任在谁
火灾造成的损失应该谁来赔偿?尤其是在有租户的房子里,这种困扰可能更为严重。
在一起火灾损害赔偿案中,昌平某小区6楼的一租户家中发生火灾,因事发时家中无人,路人发现及时报警,消防人员用了一个多小时才将火扑灭。
因火灾发生时用了大量的消防用水,导致住在5楼的邻居任先生家被水浸泡,受损严重。根据消防部门的调查,起火原因不明,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事后,任先生将失火房屋的所有权人常某、租户梁某一并诉至法院,索赔损失。对此,房东常某和租户梁某均认为责任在对方身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常某和梁某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现在《火灾事故认定书》中对起火原因的认定部分并未明确指明火灾发生的原因应归责于谁,且二人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完全履行应尽的保障责任,火灾事故与己无关,因此二人应对任先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常某和梁某连带赔偿任先生损失2.5万元。
朝阳法院法官助理毕晓宇告诉记者,原则上关于火灾损失的赔偿要看责任主体,谁的责任就应当由谁来赔偿。对于有租户的房屋,如果是明显的租户责任,就应当由租户来赔偿损失。比如在一起案例中,一位租户的父亲瘫痪在床,卧床吸烟引发了火灾,导致自己被烧死在床上。租户不仅要赔偿因此给房东或邻居造成的损失,还要赔偿房东因为非正常死亡导致的房屋贬值损失。如果是房屋线路老化所致,因为线路是房屋的一部分,房屋产权人是有责任的。
像上面这起案件,如果火灾原因不明确,仅是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而且租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对于房屋安全有共同责任的情况下,如果一方不能证明自己无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失火赔偿 2
消防设备不完善可向物业公司索赔
毕晓宇告诉记者,在火灾损失赔偿案件中,有时也会牵扯第三方责任的情况。如果业主或租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发现火灾发生时小区内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延误救火时间,造成损失扩大,可以就此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
在一起火灾案件中,火灾起因是房主的家人在家中熏艾草时不慎造成房间失火。火灾导致房屋内物品部分烧毁,居民楼外立面以及楼内邻居的物品受到不同程度的烧损、水淹及其他损失。
业主事后起诉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因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的相应责任。在这起案件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区内水箱储水不足,导致消防队员实施救火时水压不够,延误了救火时间,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瑕疵,因此应承担10%责任。
在另一起案件中,某别墅小区的地下车库停放的一辆轿车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自燃,造成该车辆和相邻的车辆被烧毁报废,车库内装修、保姆间门窗、配电设备部分烧毁;地下车库公共区域、毗邻车库内装修以及设备设施、物品不同程度损失。
事后,自燃车辆的车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认为车库内的喷淋系统在火灾发生后没有喷淋,造成了损失的扩大,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喷淋系统有维修和保养的义务,喷淋系统出现故障,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并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赔偿车主5万元。
失火赔偿 3
电气线路故障可向销售者生产者索赔
实践中,还有些因电气线路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因是家用电器或车辆故障引发,有的业主在事后选择了向销售者或生产者主张损失赔偿。
2014年,于先生从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两台空调。使用近两年后,于先生家着了一场小火。经消防部分调查,火灾烧毁了空调外挂机及部分外墙保温材料 ,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火灾原因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因火灾指向空调外挂机,于先生将销售空调的某电器经销商诉至法院,要求承担产品责任,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与出警的消防人员核实了调查认定书的相关内容,并据以认定空调电器线路故障与火灾的发生具有关联性,销售者应当承担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电器经销商赔偿于先生空调损失及租房费用等共计7000余元。
法官提示
烧毁物品价值难认定 留好购买票据很重要
根据这些案例中反映出来的居民楼起火的常见原因,以及事后赔偿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毕晓宇给业主和租户们,甚至是物业公司作出了一些提示:
1.提高防范意识、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注意厨房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尽量除做饭外不在房屋内使用明火。切勿在卧床吸烟,老年人因行动不便,应更加注意避免独自在家用火、吸烟,叮嘱儿童千万不要玩火。在房间内拔罐、艾灸等理疗时,应谨慎小心,避免火种接触可燃物。必要时在房屋内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放烟雾面罩、灭火毯等消防设施,防止火灾扩大、减少人身伤亡。
2.及时清理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物业公司对于公共消防设施有维修、保养的义务,在火灾发生后,因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业主来说,应及时清理个人和公共空间内的杂物,发现公共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时及时通知小区物业;对物业公司来说,应定期检查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并留好检查维修记录。
3.留好购买物品票据。
一是火灾发生原因如果系电器质量问题引起,居民可以凭相关票据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主张赔偿;
二是便于火灾损失的认定,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多数是烧毁物品,烧毁后物品数量和价值很难认定,也是目前审理火灾事故责任中的审理难点。留好相应票据后,如因火灾发生损失要求赔偿时,可以起到对损失物品和数额的初步证明作用。
本报记者 张蕾